食点。
豫西南一带传统食品。
店家在销售此种小吃之前在门前挑一盏花灯,以招徕顾客,故名。
制作时先将煮过面条的面汤煮沸,倒入瓷盆中,将香椿芽50克、鲜嫩小白菜50克、嫩芹菜30克、小茴香10克在沸水锅中汆一下后捆成小把,投入面汤中,盖好盖,连泡7天,令其自然发酵。
待揭盖可闻到香酸味时,汤面上有1层膜,呈龟甲纹,即为浆头。
使用时舀出多少浆水,兑入同量温面汤,使其继续发酵。
浆中青菜发粘时应换上鲜菜。
然后取面粉1000克,加碱5克、清水20毫升,揉成面团后擀成薄面片,切成细面条。
再取葱花20克与适量精盐炝锅,将葱花油盛入碗中。
另取煮熟五花猪肉500克切成碎块。
炒锅置旺火上,下麻油100克,放入小肉块与桂皮末、大茴香末各10克一起煸炒,肉熟时下姜汁少许拌匀,再下适量酱油、肉汤、味精,调成臊子。
吃时,将刚出锅的面条捞入碗内,舀上煮沸的浆水,浇上臊子及葱花油即可。
成品汤汁浓滑,颜色淡红,面条光韧,味酸辣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