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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公民制

来源:日本历史 时间:2017-05-15 13:12:01

日本公地公民制 てろちころみんせい

律令国家基本制度之一。大化改新引进中国的律令制度,废除皇族和豪族的私有地、私有民,所有的土地和人民归国家所有,在公地公民基础上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体制。公地公民在律令的法典中,形式上属天皇所有,但事实上归中央豪族全体所有。公地的中心是口分田,此外还有官田、位田、职分田、功田、赐田、诸司田、寺田、神田。公民按国、郡、里的地区划分,登入户籍,接受分配的口分田,承担贡纳租庸调、杂役等义务。良民、品部、杂户均被包括其中,但贵族、贱民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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