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吧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犹太人与犹太教 > 20世纪犹太哲学

20世纪犹太哲学

来源:犹太人与犹太教 时间:2017-03-10 04:30:01

20世纪犹太哲学

20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犹太哲学,代表人物有莱夫·谢斯托夫、弗朗兹·罗森茨维格以及马丁·布伯。20世界犹太哲学在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下,表现出哲学进一步与理性主义分离倾向。哲学家否认人凭藉理性便可获得有关世界以及自身的终极真理的观点;在真理的客观性、主观性、普遍性以及对个人的意义等方面,持典型的存在主义看法。它们不满现代人失去人性,异化为物的现状,要求恢复人性的完整。他们强调个人的具体存在,但同时也承认这一存在充满矛盾和困惑,难以用明确的定义和逻辑的语言进行阐述。20世纪犹太哲学家的思想都深深扎根于《圣经》之中,尽管侧重面有所不同,但其思想为现当代犹太教和基督教注入了新的活力,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犹太哲学家谢斯托夫以他的宗教哲学著称,主要著作为《雅典与耶路撒冷》。谢斯托夫在年轻时就形成“任何事物都是可能”的主张,认为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并不存在永恒的界限。他指出,所谓建立在因果关系基础上的自然科学忽视了生活中人的诸多需要、兴趣和愿望,为人民普遍接受的那些客观理性并不能揭示终极真理,相反,个人却可以通过自身的奋斗获得真理。不过,所获的真理只对他个人真实。谢斯托夫还认为,衡量万物的尺度不应是理性,而应是希腊哲学家普罗塔哥拉所指出的人。人不仅生活在一个受规律支配的经验世界中,更重要的是,他还生活在一个可以从中享受绝对自由的先验世界中。谢斯托夫认为,哲学的首要任务不是建立某种体系以解释科学知识或协调矛盾,而是寻找最重要的东西。历代哲学家所犯的最大错误是将哲学当作一门科学,或者说当作科学的陪衬物。他认为,宗教与哲学的目标在本质上并不矛盾,都是寻求最重要的东西。他赞同《圣经》中承认万能的造物主的观点,认为承认能使万物成为可能的神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一承认能帮助人摆脱科学知识的束缚,使人获得真正的自由。谢斯托夫还反对用一般、抽象的概念描述人。他认为这么做无疑是在抹杀不同个人之间存在的无穷无尽的差别。尽管谢斯托夫的哲学思想深受存在主义的影响,但在许多方面还是表现出与存在主义的差异。与其他存在主义哲学家(如萨特等)相比,他主张以乐观的态度看待人的自由。他认为,由于关心人类的上帝希望人终有一天能重新获得他在创造他们时赋予的自由,因此是不会使人遭受永久痛苦的折磨和彻底毁灭的打击。在寻求自由的过程中,上帝永远站在人的一边。

罗森茨维格是20世纪另一名伟大的犹太哲学家。他在青年时代就不满黑格尔的理性主义,转而从宗教信仰以及个人的存在中寻找生命的意义。在其重要哲学著作《救赎之星》中,他批评了黑格尔思辨先于存在、人的集体价值超过人的个人价值的观点,强调存在的第一性及个人的独立价值,倡导介于神学与哲学之间的“新思想”。他认为,历代哲学家并未能解决人对死亡的恐惧。他们总是试图将人的经验中三个因素——神、世界、人—解释为一个统一体,将其中之一看作为其他两者的本原,而忽视人的经验。在人的经验中,这三者各有所侧重,而又互相关联:神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是创世,神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启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是同为救赎对象。这三种因素及三种关系构成两个三角形。两个三角形合在一起又组成一个六角星。代表犹太民族的大卫盾即是这一组合的象征。罗森茨维格指出,基督教和犹太教就表现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目前,这两种宗教只拥有部分真理,只有在世界末日来临时,上帝才会昭示其全部真理。他还认为,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以爱为其特点,但对于犹太人来说,这种关系又受律法的支配,所以犹太人须认真研究律法,而对律法的认真研究并不意味对它们的盲从。他认为所有的道德律法都是为人的存在而服务,因此他指出,在遵守诫命问题上,每个犹太人都有权自由决定哪些律法条文应该得到遵守,哪些律法条文可以不必遵循。人的独立价值在这里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和尊重。

布伯是20世纪最著名的犹太哲学家,以其对话哲学(即存在主义哲学的一种)著称。他的哲学思想吸收了包括《圣经》、哈西德派以及比较宗教在内的观点,并用来解决当代的社会政治问题。其主要著作有《我—你》、《人与人之间》、《先知的信仰》等。布伯的基本哲学观点是:人与世界的关系可由“我—你”、“我—它”两种关系表示。“我—你”关系存在于互相作用有感情共鸣的主体(人)之间;“我—它”关系存在于主体(人)和受其支配的客体(物)之间。“我—你”关系有可能存在于人与动物甚至非生物间。然而只有人之间的“我—你”关系经常会蜕化为“我—它”关系,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尤其如此。布伯认为人的一生是不断在“我—它”关系中寻求建立“我—你”关系,又不断滑入“我—它”关系的一生。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我—你”关系存在于神与人之间,神是永恒的“你”。有感受力的人会在日常生活的每时每刻与永恒的“你”沟通。这种“我—你”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平等的对话关系。对话双方都是主体,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对方,以此重新认识整个宇宙,同时更新自己。

布伯的对话哲学还体现在他对启示的看法上。他认为,启示在字面和象征意义上都是正确的,《圣经》是历史上以色列人与神对话的记录。为了使人与上帝的对话继续下去,每一代人都要对这种“人与上帝”对话关系作出自己的反应。因此,对一代人有约束力的律法不一定对另一代人有约束力,人在新形势下必须制定新的律法以适应自身需要。他还认为,既然人在任何情况下作出的第一回答都是存在主义的,就没有必要再在律法中寻求参考答案。此外,他拒绝把基督教与犹太教等量齐观,拒绝接受基督教中弥赛亚已经降临的断言。布伯的思想对现代犹太教以及基督教均产生广泛的影响。

相关犹太人与犹太教

上一篇:20世纪犹太人口状况

下一篇:40—50年代的以色列议会

声明:20世纪犹太哲学 资料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