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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五经》作者

来源:犹太人与犹太教 时间:2017-03-26 13:36:01

《摩西五经》作者

探讨《摩西五经》的成书时间与作者问题的学术研究。按照犹太人的传说,全部《摩西五经》(即《托拉》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是摩西所写。在公元16世纪的宗教改革之前,还没有什么《圣经》学者对此提出鲜明的、较有条理系统的不同看法。只是公元11世纪的犹太学者伊本·以斯拉(1092—1167)在他写的关于《摩西五经》的书上,提出《摩西五经》中有一些段落不可能是摩西本人写的。《申命记》最后一章,即第34章第1—8节记载了摩西的死,以及众民在约旦河东的摩押平原为摩西哀哭了30日等内容。由于一般人不可能亲自写下自己的死和埋葬的情况,因此就有更多的人认为《申命记》最后一章不是摩西自己写的,而是另外有人在摩西死后补写上去的。虽然如此,犹太学者斐罗(约公元前20—公元50年)和一位犹太拉比仍认为《申命记》最后一章是摩西写的,因为根据《申命记》第31章第24节记载:“摩西将这律法的话写在书上,及至写完了”。写完之后,就吩咐将这律法书放在约柜旁。由此说明摩西写完全部律法书,包括《申命记》最后一章在内。他们认为摩西得到启示,知道自己死期已至,挥泪写上自己死与埋葬情况的句子。这是关于《摩西五经》作者问题最为保守一派的观点。

公元10—11世纪,西班牙犹太拉比以撒·雅苏斯指出《创世记》第36章第31节有“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在以东地作王的记在下面”之句,证明作者写书时己在有君王治理之后,而摩西时代远远没有建立王国。此外《摩西五经》中出现不少赞扬摩西高尚品格和伟大形象的词句。如:“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摩西在埃及法老臣仆和百姓的眼中看为极大”;“以后以色列中再没有兴起先知象摩西的,他是耶和华面对面所认识的”;以及《摩西五经》中经常出现的第三人称格式,如“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等,说明《摩西五经》中确有一些词句和段落不是出于摩西本人的手。于是有一些保守的《圣经》学者为了自圆其说,提出一种折中的看法,认为:说摩西是《摩西五经》的作者,并不是意味着摩西亲手写下《摩西五经》的每一个字。例如《汉谟拉比法典》是属于古巴比伦王汉谟拉比的,但并不是他自己把他刻上石碑的;17世纪英国著名诗人弥尔顿是长诗《失乐园》的作者,但他并没有亲自写下每一行诗。对待《摩西五经》作者问题也是如此,说《摩西五经》是摩西写的,它的含义并不是摩西写下《摩西五经》的每一章,每一节,甚至每一个字。它只表明摩西是《摩西五经》原始的、主要的和真正的作者,但不排除摩西在写作时,曾参考并采用一些已存在的文稿资料。以后在长期流传中,经过辗转抄录也可能有些增补和订正,但无论如何,《摩西五经》在本质上和基本上仍是摩西的作品。代表这种观点的《摩西圣经》学者威尔逊就说:“今日的《摩西五经》是有历史性的,是来自摩西的时代。摩西是《摩西五经》的真正作者,虽然《摩西五经》后来可能被后代的编辑们编纂和修订,但所有增添的部分和其它部分一样是有灵感的,是真实的。”

摩西是《摩西五经》作者的传统根据主要是,《圣经》本身的内证。《摩西五经》这五卷书中没有明确,但间接指明摩西曾在上帝吩咐下写过东西,包括上帝通过摩西所传达的诫命,最后成为律法书并保留下来的部分。摩西只是在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行程中曾记录他们所行的路程,以及曾经写过一篇诗歌(《申命记》第34章),用来教导以色列的百姓。这些事情在《摩西五经》中都有记载。如:(1)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上全然涂抹了,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记念,又念给约书亚听。”第17章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又有记载摩西下西奈山之后,传达上帝的诫命与律法,并笔之于书,其内容包括《出埃及记》中的第20章(包括十诫)到第23章全部律法条例在内。(2)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出埃及记》第34章),根据上文,“这些话”指的是摩西传述的另一个十诫,略不同于《出埃及记》第20章的十诫,这个十诫称为“礼仪的十诫”。(3)“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民数记》第33章)。这段记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各站路程和宿营地点,记到出埃及地后40年,祭司亚伦死于途中的何珥山等。(4)“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交给抬耶和华约柜的祭司利未子孙和以色列的众长老”。“摩西将这律法的话写在书上,及至写完了。”(《申命记》第31章)。以上两段记摩西到了晚年,写成了律法书,把它交给抬约柜的利未人保管。(5)“当日摩西写了一篇歌,教导以色列人”,《申命记》第32章第1—43节就是这首《摩西的歌》。《申命记》第32章第44节又记载摩西和他的继承人约书亚一起,曾把这歌诵读给以色列百姓聆听。以上是《摩西五经》之内,记述摩西“写作”的内容和情况,传统的观点即以此为据,说明摩西曾完成律法书的写作。

16世纪宗教改革以后,有更多的《圣经》学者对于上述摩西是《摩西五经》作者的传统看法持否定的态度。马丁·路德本人也认为,《摩西五经》中包含有晚于摩西时代的部分。到18世纪,出现一种“五经底本说”,认为《摩西五经》是远在摩西时代之后,别人根据早年流传的几种底本资料,经过几个阶段的编集组合,才成为现在的《摩西五经》。18世纪中叶,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御医阿斯特鲁(1654—1766)于1753年提出在《创世记》中包含有两种底本资料,这两种资料的特征是:一种资料称神的名称为“上帝”,另一种资料称神的名为“耶和华”。此外,这两种资料还体现出不同的文体风格,前者文体严谨,注重仪礼、节期和家谱的记述;后者文体生动、活泼,多有“拟人化”的记述,称神都用“耶和华”。阿斯特鲁提出《创世记》两底本资料说成为现代“五经底本说”的奠基人。19世纪初年,德国《圣经》学者爱希豪恩(1752—1827)在阿斯特鲁发现的基础上加以发展,从《创世记》推广至全部《五经》,认为《创世记》中的不同底本资料,同样延伸在《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之中。公元1833年,法国人勒乌斯(1804—1891)则认为《申命记》是单独的另一种底本资料,就是公元前621年犹大王约西亚修理耶路撒冷圣殿发现的律法书,它的成书不早于犹大王希西家在位的年代(约于公元前700年),而《利未记》的资料是《摩西五经》资料中最晚的资料,约出于被掳回归的时期里。此后,在这方面提出更全面、更有系统理论的学者还有格拉夫(1815—1869)、魏耳豪森(1844—1918)和德赖弗(1846—1914)等人。《摩西五经》底本学说逐渐系统化,其中较为流行的是格拉夫—魏耳豪森的四底本学说,亦称为J、E、D、P学说。

《摩西五经》的四底本学说认为《摩西五经》主要由四种底本资料组合而成。其主要论据是《摩西五经》各卷各部分之间出现许多重复和相互不一致的地方。以《创世记》为例,第1章和第2章就是两个不同的创世故事,第一创世故事中记载上帝6天创造世界的顺序是:光、穹苍、植物、光体、鱼类、飞禽、走兽,最后创造了人。第二创世故事中,记上帝创造天地的来历,其先后顺序是:有灵的人、植物、走兽、飞鸟、女人。这两个显然有重复的创世故事,不仅在上帝创造人和万物的顺序不同,神的称呼也不同,第一创世故事中都称“上帝”(神),第二创世故事中用“耶和华上帝”(古代文本单称“耶和华”)。再者,神创造手段方法也不一样,第一创世故事的创造是以口发令而完成,前句是“上帝说,要有什么”,下句就是“事就这样成了”;第二创世故事,神不是以“口”进行创造,而是以“手”进行创造,出现了神的亲自动作,如: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耶和华上帝在东方的伊甸园立了一个园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里”。此外,在叙述的文体上,第一创世故事整齐划一,词句重复有序,第二创世故事则文体活泼生动,神的作为是“拟人化”的。这两种风格迥然不同的文体,是以神的不同名称作为区分两种底本的特殊记号。底本学说将凡称呼“耶和华”的段落,文体生动活泼的材料称为“耶典”底本(“耶”代表耶和华,英文Jehovah的起始字母为J,亦即“J”底本)。又把文体严谨庄重,从不出现拟人化的叙述,注重律法、节期、家谱、年月等为特征,只称神为“上帝”的段落,称为“祭典”底本(这种文体是严谨的祭司文体,故以“祭”为代表,英文Priest的起始字母为P,亦即“P”底本)。

根据上述原则,底本学说分析《创世记》第1章为“P”底本资料,第2章为“J”底本资料,第3章为第二章故事的延续,神的名称继续使用耶和华,所以仍属“J”底本资料,第4章“J”资料仍继续下去。第4章17—24节记载该隐的后代,可称为该隐的家谱。名字的顺序如下:

该隐——以诺——以拿——米户雅利——玛土撒利——拉麦——雅八和兄弟犹八。

《创世记》第5章又是一个亚当后裔的家谱。第5章第6—20节记该隐兄弟塞特的后代,亦称塞特的家谱。名字的顺序如下:

塞特——以挪士——该南——玛勒列——雅列——以诺——玛土撒拉——拉麦——挪亚——闪、含、雅弗。

试比较《创世记》第4章和第5章这两个家谱,前者为该隐的家谱,后者为塞特的家谱,本应并行不悖,互不相干。但两个家谱中,却出现了以诺、玛土撒利(拉)、拉麦等相同的名字,著名的“与上帝同行300年的以诺”是两个以诺中的哪一个?为什么挪亚的父亲拉麦在两个家谱中都出现?两个家谱相同之处是出现了完全相同或相似的名字(如“该隐”与“该南”在原文极为相似),而两个家谱文体的不同之处更为明显:第4章该隐家谱的记载流畅而自然,第4章第23—24节竟是希伯来诗歌的对偶平行句,文体酷似《创世记》第2章第二创世故事的格调;而第5章塞特的家谱却格式整齐,缕述精确的数字,文体类似第1章第1创世故事的格调。于是底本学说认为这两个家谱原属不同的底本资料,第4章该隐的家谱属“J”底本,第5章塞特的家谱属“P”底本。两底本后来被组合收集在一起,于是出现了上述的名字相同的情况。

《摩西五经》底本学说认为《创世记》中不仅只有“J”与“P”资料,在稍后的部分中又出现另一种类似“J”的记述资料,它记述的故事情节仍生动活泼,但没有“J”资料的拟人化的色彩,上帝的作为每每通过梦来启示人或预告将要发生的事件,这种底本虽很类似于“J”底本,但根本的区别是它称神为“上帝”而不称作“耶和华”。上帝(神)希伯来文读作“伊罗欣”,起始字母为E(Elohim),所以这种底本称“神典”(E)。

《创世记》第20章,底本学说认为是典型的“E”资料的样本。故事记载亚伯拉罕来到基拉耳,为保护自己的安全,对基拉耳王亚比米勒称妻子撒拉为妹子,“亚比米勒王差人把撒拉娶了去,但夜间上帝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说,你是个死人哪,因为你娶了那女人来,他原是别人的妻子”。在这个类似“J”资料的生动故事中,神的名称都用“上帝”,两次记述上帝用“梦”来警戒亚米比勒王免于陷入大罪,因此属于“E”底本。

《创世记》第26章又有一个称妻为妹的故事:以撒来到基拉耳非利士王亚米比勒那里,以撒称他的妻子利百加为妹子,后来亚米比勒王发现这并非事实,于是“亚米比勒王召了以撒来,对他说,她实在是你的妻子,你怎么说,她是你的妹子?”这两个故事相似之处,都是记述“称妻为妹”的事,都发生在基拉耳地,国王都名叫亚米比勒;不同之处只在于:第一故事亚伯拉罕称撒拉为妹,其时以撒远远还没有出生;第二个故事是以撒称利百加为妹,相距已近半个世纪。第二个故事称神为耶和华,没有以梦启示亚米比勒,底本学说将第26章归入“J”底本。所以被认为这是两个不同底本的相同故事,如将第20章的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亚伯拉罕与撒拉”改为“以撒与利百加”,两个不同底本的故事就同归于一,就不再是同样发生在一个“亚米比勒王”面前的父子两代人的相同故事。况且亚伯拉罕在埃及法老面前已经有过一次称撒拉为妹子的事(见《创世记》第12章)。那次的记载生动活泼,但神的名称用“耶和华”,属于“J”底本。

底本学说关于《创世记》中三次记载称妻为妹的故事,是这样分析的:亚伯拉罕和以撒各有一次称妻为妹的事,前者发生在埃及,后者发生在基拉耳亚米比勒王那里,分别记载在《创世记》第12章和第26章,称神都用“耶和华”都属同一“J”底本。《创世记》第20章,属“E”底本(称神为“上帝”,出现用梦启示的情节),它只单记一次称妻为妹的事,故事既发生于基拉耳亚比米勒那里,本应属于以撒和利百加的事,却归给亚伯拉罕和撒拉,因此,造成了亚伯拉罕有两次同样的事。主要两个底本记同一件事情所发生的歧异。

《摩西五经》底本学说又认为《申命记》是不同于《摩西五经》其它四卷的另一种底本资料。这个底本具有特殊的风格和体裁,包括其它4卷所没有的特别词汇和短句,如称“西奈山”为“何烈山”;对于在祭坛供职的祭司称“祭司利未人”。底本学说认为《申命记》出现于犹大王约西亚宗教革新的年代,不早于公元前700年,可能成书于公元前650年间。《申命记》英译名为Deuteronomy,以其开始字母称为“D”资料或称“申典”。

归纳格拉夫—魏耳豪森四底本学说关于四种主要底本的年代与《五经》的组合成书过程:

1. 耶典(J)。这是一部分国时期在南国犹大写成的一部纪事的历史书卷,约完成于公元前850年间。它的内容起自上帝(耶和华)创造世界;以后记述始祖犯罪、洪水灭世的传说;然后着重记述亚伯拉罕和诸族长的事迹;摩西率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西奈旷野的经历以至摩西临近离世前的历史事迹。这部后来成为《摩西五经》底本之一的历史资料,提到神的名称时都用“耶和华”,所以称为“耶典”或“J底本”。

2. 神典(E)。这是一部分国时期在北国以色列写成的一部较为简要的历史书卷,约完成于公元前750年间。它的内容没有起自上帝创造世界,而是始自希伯来民族的祖先亚伯拉罕,以后记述的事件和南国的耶典互相平行,但也出现歧异之处。“E”在组合为《摩西五经》第二种资料时,常与“耶典”资料相交织,有时甚至难以辨别,“神典”(E)底本在《创世记》中,神的名称用“上帝”(神),简称(E)底本。

3. 申典(D)。这是一部类似在公元前621年,犹大王约西亚修理耶路撒冷圣殿时发现的律法书的底本资料,包括了《申命记》第12—26章的核心部分。故称为“申典”。约成书于公元前700—前650年间。

4. 祭典(P)。这部资料最晚,是《摩西五经》编集的基础底本。从《创世记》第一创世故事开始,资料贯穿于《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之中。祭典资料中除历史记述的部分外,主要是关于祭司律法和祭礼仪文的规定与条例。故《利未记》全卷都属于祭典底本。祭典资料的出现不早于公元前500—前400年间,它代表祭司的观点。故称“祭典”或“P”底本。

《摩西五经》底本说认为,《五经》主要由四底本编集、组合为《五经》,大略过程如下:

1. 公元前722年,北国以色列灭亡,代表北国观点与特色的“神典”(E)纪事史流入南国犹大,此时南国已有代表南国观点与特色的“耶典”(J)纪事史。由于北国以色列已灭亡,无需有两部基本类似的希伯来纪事史,于是两者被综合改编为“耶、神典”(即J、E)。

2. 公元前621年之后,《申命记》(D)出现,它代表分国时期先知注重伦理、道德与纯洁宗教的思想。约在公元前586年,南国犹大灭亡之前,北国神典(E)资料被综合加入“申典”(D)中,成为“神、申典”(即E、D)。

3. 公元前6世纪时,“耶、神典”(J、E)与“神、申典”(E、D),又经取长补短,互相补充,在犹大亡国被掳时期内,完成了“耶、神、申典”(即J、E、D)。

4. 公元前5世纪归回时期之后,约在尼希米、以斯拉时代,代表祭司观点的编者,将祭典资料作为框架,融合穿插于“耶、神、申典”(即J、E、D)之中,编集组合成为完整的“耶、神、申、祭典”(即J、E、D、P),约在公元前400年,主要由四种底本组合成了今日形式的《摩西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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