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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艇航空部门

来源:海军百科 时间:2017-06-11 18: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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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艇航空部门

舰艇直辖分管舰载机训练、战斗和飞行工作的部门。简称航空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航空部门,序号为第8部门,代号“Ⅷ”,主官称航空长。主要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舰载机的飞行训练计划和战斗方案;熟悉航行和作战海区的地理、水文、气象等情况,向舰长提供飞行空域有关气象资料;备齐航空图书、资料,检查、校正航空设备和仪器,保持良好状态;组织舰载机的起降和飞行工作,保证安全;组织本部门人员对舰载机保障系统的维护保养等。舰载机的空勤、地勤人员属陆上航空基地编制,定期轮换上舰。世界各国海军对航空部门空地勤人员轮换时间,有的为6个月,有的长达2~3年,在舰上工作时期统属航空部门领导。此外,舰艇尚有后勤支援人员,如油料、消防、气象、信号、安全检查等人员,属舰艇航空部门的固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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