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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犹太哲学

来源:犹太人与犹太教 时间:2017-03-18 05:24:01

近现代犹太哲学

指18世纪以来的犹太哲学。近现代犹太哲学继承了希腊化时期以及中世纪犹太哲学对一般哲学与犹太教联系的关注,但在许多方面表现出相当大的变化。首先是对犹太律法传统的看法。前两个时期的犹太哲学家都把律法看成是来自上帝的启示,认为它的全部内容具有永恒的约束力,而近现代犹太哲学家则大多认为犹太律法是人类思想、直觉或感悟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结晶,非核心部分随时代变迁可以摈弃。其次是对科学和哲学的看法。前两个时期的犹太哲学家认为宇宙以地球为中心,天界与地界差别很大,这样的布局显示了上帝的意志。近现代哲学家则认为,宇宙的中心是太阳,天地没有差别,都受自然法则支配。早期的犹太哲学家往往把科学和哲学等同起来,具有强烈的形而上倾向,强调人生应以精神上的完善为目标,而道德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先决条件。近现代犹太哲学家则将科学和哲学区分开采。他们中的许多人否定形而上的重要性,有的甚至否定形而上的可能性,强调为实现人生目的而研究伦理学和行为规范。由此可见,早期犹太哲学在协调哲学和犹太教方面要比近现代犹太哲学容易。

18世纪初的欧洲启蒙运动和18世纪末犹太解放运动对犹太思想界产生深远的影响,一些犹太哲学家开始接受启蒙主义的理性宗教观。随着启蒙运动的深入,犹太哲学(尽管仍是一种宗教哲学)也逐步走上了世俗化道路。一些犹太思想家致力于重建犹太哲学理论。对他们来说,犹太教应当被看成是一种文化、一种社会哲学,而不再是一种宗教传统。犹太解放运动在西欧犹太人中影响尤大。随着社会进步,犹太人政治、社会地位的改善,犹太思想家开始思考犹太群体的特性问题。以往的犹太哲学家认为犹太人是一个民族,而近现代许多哲学家则认为犹太人只是一个宗教团体,唯一有别于他人的标志是他们的宗教。在犹太解放运动的影响下,多数哲学家放弃了有关弥赛亚的传统观点,认为当弥赛亚时代到来时,全人类将在正义中融为一体。

18世纪以前,犹太哲学基本上从属于在犹太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拉比犹太教,受其他宗教派别影响不大。19世纪以来,犹太教内部开始分化,出现正统派、改革派以及实证历史派。在犹太教是否需要现代化、如何看待神的启示、如何看待犹太人特性三个问题上,出现了不同观点。各派均产生出自己的哲学家。正统派与实证历史派都从维护犹太教传统出发,但正统派倾向使现代文化满足犹太教的要求,而实证历史派则认为犹太教必须经历一个新的发展演化的过程。改革派则致力于对犹太教的改革,认为犹太教的核心应是伦理学,因此应该改变或取消犹太宗教礼仪。

在欧洲重新抬头的反犹太主义思潮,对近现代犹太哲学也产生巨大影响。它的肆虐横行一方面使赫尔曼·柯亨一类哲学家对犹太哲学发生兴趣;另一方面,使部分犹太思想家对解放的前景丧失信心,为犹太复国主义兴起奠定了基础。

西方近现代哲学思潮中的唯理论、康德主义、唯心主义、存在主义和实用主义在犹太哲学界均有支持者。英国的经验论、实证主义对犹太近现代哲学也有影响。如果说中世纪犹太哲学由具有一定规模和体系的哲学运动构成,那么近现代犹太哲学则主要由哲学家个人成就组成。在语言使用方面,西欧的犹太哲学家多用居住国的语言著述,东欧的犹太哲学家则主要使用希伯来语撰文。

荷兰犹太哲学家本尼狄克特·斯宾诺莎是近代犹太哲学领域涌现出的第一位有影响学者,他的哲学观突破了迄今为止犹太哲学的传统。在《神学政治论》中,他否认任何宗教哲学的存在;在《伦理学》中,宣扬泛神论思想,将上帝等同于自然,背离了传统的犹太教信仰。尽管如此,他还是有若干方面对犹太哲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斯宾诺莎把神的存在及其统一性作为认识世界的前提,认为一切存在皆于神之内,没有神就不会有其他一切,也不能有任何事物被认识,但他怀疑神的超自然存在,认为神即自然体系,在它之外,别无对它的限制。神具有无限多属性,其中为人所知的只有思维和广延两种。世间万物反映了神的各个侧面。斯宾诺莎对神的存在、统一性、无限性赋予新的解释,从这个意义上说,比起笛卡尔哲学观中神仅被用来连接思想与物质世界,他的思想更接近传统宗教观念。斯宾诺莎强调自然界的万物都是必然的产物,人只有在认识必然的情况下,才能不为情感所驱获得真正的自由。

斯宾诺莎还从一个崭新的角度去理解犹太教和《希伯来圣经》。他认为,犹太教不以传播理性真理为其任务,与其他一神教不同,它并无信经、信条,而是信仰某些历史事件,遵行宗教律法,以求今生及死后的福乐。对于《圣经》,他认为,那是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由不同作家撰写的人类记录,因此必须用历史的方法和文学评论的方法加以考察。他认为,《希伯来圣经》是想象力的产物,其中既掺杂着不少需要摈弃的迷信成分,也包含若干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能起到教育民众,使他们按公义、仁爱行事的作用。对于犹太礼仪,他认为这些法规曾在巩固犹太人政权方面起过一定作用,如今犹太国已不复存在,犹太礼仪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犹太解放运动的倡导者、律法书的德文译者以及《圣经》评论家摩西·门德尔松,是使犹太哲学彻底摆脱中世纪影响、步入近现代的伟大哲学家。他谙熟洛克、莱布尼兹以及沃尔夫的哲学思想,更多地是受康德以前德国启蒙运动的影响,作品中带有较多的形而上学色彩。在论述灵魂不朽的著作《斐多篇》(体例上模仿柏拉图的同名著作)中,他认为宇宙间充满无数不灭的精神单子。灵魂由这类单子组成。肉体生命的死亡并不导致灵魂的毁灭,因为灵魂是不朽的,它将继续肉体生命对真、善、美的永恒追求。在《晨更》中,门德尔松用神的本体论论证神是天地间最完美的存在,以自己的意志创世,目的在于实现至善。

面对基督教神学家的挑衅,门德尔松表达了自己对犹太教不可动摇的信念。在《耶路撒冷》一书中,他充分表述了对犹太教的看法。他接受斯宾诺莎的主张,提倡政教分离。他认为,宗教由人类理性可发现的真理构成;仁慈的上帝有心拯救所有的人而不仅是某一宗教的信徒;犹太教是理性的宗教。与斯宾诺莎不同的是,他认为犹太法规在现代仍然具有约束力,只有神发出新的昭示才可加以改变;此外,他还认为犹太教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历史证明它给犹太人带来幸福。

现代犹太哲学在发展过程中也受到19世纪德国哲学的影响,其中康德、谢林、黑格尔三人的哲学思想影响最大。康德否定了纯理性的形而上学,区分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精神的存在、灵魂不死、意志自由假定为实践理性的先决条件。他认为,宗教概念建立在道德基础上,上帝是道德秩序的最后保证,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道德原则的“绝对命令”。唯心主义哲学家谢林发展了实证哲学,将宇宙看作是脱离神的一种堕落,从神创造世界的混沌开端中寻求宇宙历史的意义。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万物之本原,以自我实现的方式向前发展。犹太哲学家将所有这些观点综合运用,或称犹太教是理性哲学的典范,或称其为精神宗教的典范。

哈斯卡拉犹太启蒙运动领袖纳赫曼·克罗克马尔是首先以犹太教历史作哲学论证的犹太哲学家,著有《当今困惑指南》。克罗克马尔受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影响,强调宗教的伦理内涵,拒绝区分自然神学与精神神学。他认为,所有宗教都旨在实现人类意识,都相信精神力量,只是程度不同。与世界上其他宗教相比,犹太教自产生以来一直关注于宇宙普遍精神,其他宗教只意识到部分精神力量。犹太教的历史是一部从对普遍精神的感性理解到理性理解的发展史。在克罗克马尔看来,世界是精神的,万物皆存在于绝对精神(即神)之中。为了淡化这一观点的泛神论色彩,他又断言世界源于上帝,上帝通过限制自身而创世。克罗克马尔认为启示是人的精神与神相交的产物,任何人都可能具有这种能力,他还相信神迹是神的一种直接介入,尽管这与他的哲学观并不协调。

所罗门·福尔姆斯泰彻尔是另一位唯心主义犹太哲学家,著有《精神宗教》一书,综合唯心主义与伦理学思想。他受到谢林哲学思想的影响,认为世界灵魂表现在自然现象中,但同时认为,世界灵魂超越于自然现象,等同于神。福尔姆斯泰彻尔对自然宗教和精神宗教作出了这样的区分:自然宗教把神等同于自然,认为神创世是出于无奈,因为若无世界,神亦无法存在;精神宗教则认为神超越自然,神创世出自其完全的自由。由此引出两种不同的人生观:自然宗教倡导与神合为一体,精神宗教则倡导通过道德实践与神接近。自然宗教的代表是异教,精神宗教的代表则是犹太教。由于犹太教最初产生于异教世界,只能为某一民族所信仰,随着犹太人获得解放,犹太教将日益具有普遍意义,它所包容的绝对真理也将大白于天下,犹太人亦将不再在各民族中孤立。

犹太哲学家撒母耳·希尔施深受黑格尔影响,认为宗教哲学的使命在于将宗教意识转化成哲学真理。希尔施认为,人与其他生物的不同在于,人有自由意志,即自由意识。这种抽象意义上的自由意识还必须具体化。而具体化的结果便是宗教的出现。尽管宗教类型繁多,但从宏观上看只有两种:异教和犹太教。异教将自然神化,将人置于自然统治下;犹太教则认为神超越自然,人能依靠神赋予的自由控制自然。希尔施与福尔姆斯泰彻尔不同,将异教的发展说得一无是处。至于犹太教的发展,他认为,早期来自异教世界的威胁曾使神迹、启示成为必要,以显示上帝是自然的主宰,现在由于异教威胁不复存在,就没有产生神迹和启示的必要,唯一的神迹是犹太民族绵延旺盛的生命力。他还指出,犹太教发展到最高阶段,即发现道德自由的真理后,必然会积极向外传播,耶稣基督就是传播者的代表,所以早期的基督教与犹太教并无二致。然而,保罗的原罪和赎罪思想使两教分离,基督教因而不能完成其真正使命。因此惟有消除保罗思想,基督教才能从本质上与犹太教完全一致。

犹太哲学家所罗门·路德维希·斯泰因海姆是理性主义哲学的反对者。他不赞成调和宗教与理性的思想,认为调和的结果势必动摇宗教独立存在的地位。他坚持宗教真理只能通过启示获得的观点,认为启示不是人的意识的产物,而是来自神。理性不能产生真理,只能证实启示的优越性。哲学与宗教的差别在于用必然性看待现实,不用自由的观念理解它。这样,便产生了两种具有本质区别的宗教:自然宗教认为上帝屈从于自身的必然性,依赖于他的创造物;启示宗教则认为神以自由意志创世,并赋予人自由及伦理责任(在斯泰因海姆看来,创世又是启示的本原)。前一种宗教的代表是异教,后一种是犹太教,基督教是二者的混合物。可见,在对待犹太教的态度上,他与福尔姆斯泰彻尔和希尔施相去不远,只不过他将犹太教基于启示,而后者将犹太教基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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