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宣子忧愁自己的贫穷,叔向却向他表示祝贺说 :“栾书家中没有一百顷土地 ,派入杀了君主也不感到惭愧 ,并因而免除了杀身的灾难。 到了栾黡的时候 ,为了骄傲而奢侈 ,本来应该遭到大难 ,但依靠了栾书的功德,得以寿终正寝。
韩宣子忧贫
到了栾盈,虽然改变了栾黡的恶行,弘扬了栾书的品德,但因为遭受了栾黡的罪恶影响,被驱逐到了楚国。
批驳说:叔向说贫穷可以安身,确实如此。但他说栾书有好的品德,却是与事实违背而不可信的。以下犯上,也可以说是执行刑法吗?在前面的文章中说, 奕书“杀厉公而发家”,这里却说他“没有一百顷的土地”;前面的文章说:“栾氏欺骗晋国也已经很久了 ”,这会却说栾盈是因为“遭受了栾黡的罪恶影响 , 被驱逐到了楚国 ”,那叫我相信哪一个呢?而且如果一个人的善恶,都决定于先辈的品德好坏,自己不必去做什么,将这些都记载在书上,这就等于废除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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