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改新前的皇室私有民。天皇为皇子而设,包括壬生部、舍人部、膳部、靱负部等。壬生部由诸国国造之民组设,负担养育皇子女的费用。舍人部、膳部、靱负部等由国造家族成员组成,轮流担任天皇、皇子的警卫、奉膳及杂役。大化改新后变为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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