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设置,为文部省的下属机构。主管文化的振兴与普及,文化资料的保存与利用,以及宗教行政。下分文化部与文化资料保护部。文化部下分设文化普及、艺术、国语、著作权、宗教事务五课。文化资料保护部下设管理、纪念物、美术工艺、建造物、无形文化五课。管辖国立博物馆、美术馆、剧场。设有国语审议会、著作权审议会、宗教法人审议会、文化资料保护审议会。还设有国语研究所、文化资料研究所。日本艺术院也是它的附属机构。每年举办艺术节,门类繁多,1985年起,分为演剧、音乐、电影、唱片四个部门,并颁发艺术作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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