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王权向各氏集团授姓,以稳固统治秩序的制度。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同族集团,以最有势力者氏上管理氏集团的财产,主持祭祀氏神,统率氏人。3世纪以后,畿内地区的强大的氏,以王族为中心建立了大和政权,各氏在朝中拥有世袭特权和地位。大和政权为确立统治秩序,又实施姓的制度,分别向中央和地方的氏授姓,以示各氏的上下尊卑。姓有臣、连、宿祢、造、君、直、首、史、吉士、村主等。臣、连地位最高,授予中央的大豪族,君姓授予有势力的地方豪族。直姓授予一般国造。氏的经济基础是部和田庄等。至7世纪前叶,由于大陆文物制度的传入,皇室直属的品部、屯仓的扩大,豪族私有田庄的发展,氏姓制度逐渐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最后在大化改新中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