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吧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日本历史 > 日本日苏共同宣言

日苏共同宣言

来源:日本历史 时间:2017-05-15 03:27:01

日本日苏共同宣言 につソきょろどろせくげん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苏结束战争状态恢复邦交的宣言。1951年由于苏联反对《旧金山和约》,没有在和约上签字,因而两国间战争状态没有结束。从1955年6月起,两国开始谈判,10月鸠山一郎首相访苏,签署《共同宣言》,12月12日交换批准书,生效后两国间结束战争状态,正式恢复外交关系。关于领土问题,规定将来缔结双边和约后,苏联将齿舞(ハボマイ)群岛和色丹(シュタン)岛归还日本,但日本要求一起归还国后(クナシリ)岛和择捉(エトロフ)岛。为此直至现在,两国还没有缔结和平条约。在《共同宣言》签署后,12月18日日本加入联合国,复归国际社会。

相关日本历史

上一篇:日华军事协定

下一篇:日苏渔业条约

声明:日本日苏共同宣言 资料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