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于定国传》
东海,郡名,郡治在今山东郯城北;孝妇,孝顺的媳妇。东海郡的孝顺媳妇。东海郡有位孝顺媳妇,年轻即守寡,小小心心地服侍婆婆。婆婆让她改嫁,她不肯,乃上吊自杀。婆婆女儿告是媳妇所害,官府将孝妇屈打成招。狱吏于公认为孝妇不可能杀死婆婆,但太守不听,最后把孝妇处斩。后来郡中干旱三年。太守卜筮其故,于公说这是错斩孝妇造成的。太守杀牛祭孝妇,天立刻下大雨。
指斥法官昏庸造成冤案。
东海孝妇的故事对后世有借鉴作用: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必会造成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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