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吧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犹太人与犹太教 > 卡哈尔

卡哈尔

来源:犹太人与犹太教 时间:2017-03-09 02:06:02

卡哈尔

广义上指犹太社区,在较常用的涵义上指16—18世纪波兰、而后1772—1844年俄罗斯帝国犹太社区自我管理的形式,亦译为犹太社区委员会。它是作为犹太社区和当局之间中介的犹太社区管理机构。根据1264年波列斯拉夫·卡利什斯基向大波兰犹太人提供的特许,以及13世纪的其他特许的条款,犹太社区由犹太长老领导,履行司法职能。根据15世纪的特许,审判犹太人的必要条件是要有犹太社区的代表参加。16世纪上半叶,犹太社区由“摩西律法博士”,即拉比领导,他通常由国王或者省长任命。16世纪中期,随着国王权力的减弱,波兰犹太人追求社区自治的意图加强。不过,促使卡哈尔产生的主要因素,是向犹太人征税的新制度,征税按照连环保原则进行,也就是说,不是向个人、而是向整个社区征税。社区自我管理机构获得官方认可(西吉斯孟德二世致卢布林犹太人的文告,1556年;里沃夫犹太入1569年、波兹南犹太人1571年有权选举拉比),16世纪末期形成统一的结构。根据16世纪的波兰文告,转交给卡哈尔的不仅有拉比监视犹太人日常宗教生活的权利,而且有以革除、驱逐出犹太社区、体罚甚至死刑等手段惩治律法破坏者的权利。政府通过地方和中央的犹太会议(四省会议、立陶宛会议)向犹太人征税,卡哈尔则成为这些会议和犹太社区之间的联系环节。在内部事务中卡哈尔保持着广泛的自治权,把对社区成员的统治权集中在自己手中。

从纳税人中以抽签确定的复选人(5—10人)每年改选卡哈尔。在选举时,卡哈尔的人员组成通常几乎维持旧貌,而退出的成员往往由他们的亲属替代。这样,使卡哈尔具有寡头政体的性质。卡哈尔的成员数目同社区规模成比例:从克拉科夫的40人和维尔诺的35人,到从属大社区的小社区的7人。卡哈尔的首领是四五个长老,他们同3名名誉成员组成全权的委员会,决定一切公共事务。卡哈尔的这种领导被称作为“城市七名士”。长老每月轮流担任帕尔纳斯的职务,即卡哈尔的首领和司库的职务,所有权力都集中在首领和司库的手中。选举者(4至9人的所谓正式成员)参加卡哈尔的会议,但是没有执行权。除卡哈尔成员外,慈善事业的照管人、宗教学校的督学、履行许多职能的管理人员,还有法官也是选举的。在18世纪初期的卡哈尔的公证登记簿中,提到女性督学和照管人。卡哈尔中有司法执行者。在大的社区中法官分为三种:以拉比为首的最高的一种审理100兹罗提以上的诉讼,第二种审理10到100兹罗提的诉讼,第三种审理不到10兹罗提的诉讼。卡哈尔不局限于征税和管理各种社会机构,它还监督贸易、度量的正确性和来访者的行为、风纪,以及犹太区街道的清洁、调节租赁权、颂布有关拉比选举、儿童教育、男女仆的酬金以及他们的行为规范等等的规定,也就是说,为社区成员的生活完全定出细则。只是在极端的情况下,卡哈尔才争取波兰行政当局的支持。除了向国家纳税和行政开支外,卡哈尔需要巨额经费,以贿赂和讨好国家官员和军队官员,以及支付加冕、战争等的苛捐杂税。在这些紧急情况下,卡哈尔被迫向天主教堂和大地主借贷。这导致17世纪末期产生了清偿卡哈尔债务的问题,以及使社区更加依附卡哈尔政权。

尽管卡哈尔具有权威和影响,然而由于在摊派社区债务时的舞弊行为,它同社区之间以及它同犹太平民之间的斗争在18世纪进一步加剧。卡哈尔在建立纪律、预防社区内部的竞争,以及阻止富裕的和有影响的人士恣意妄为等许多方面无能为力。这时候,在某些拉比和传教士的著作中出现了对卡哈尔的谴责,它的活动主要取决于上层人士的私利,并且往往得到社区宗教领导的支持。18世纪,省和县的缙绅会议对卡哈尔的攻击也有所加强,他们力图以个人纳税代替连环保。这得到犹太人的支持,犹太人要求解散卡哈尔,认为它为剥削穷人服务。在这种情况的下,1764的宪法规定解散四省会议和地方会议,统计波兰和立陶宛的犹太人口,以便向他们征收人头税,税款直接交纳给国库,还任命了清查和偿还卡哈尔债务的委员会。不过,为了偿还债务,必须保留卡哈尔征税20年。1775年恢复了卡哈尔以社区连环保借贷的权利。

俄国政府首先出于国库利益,在1772年第一次瓜分波兰、并入俄国的领土上保留了卡哈尔的设置。不过,开始把犹太人列入全市居民的户籍中,这样,卡哈尔对社区成员移居自由和在社区中定居权的影响部分地丧失了。对犹太人之间诉讼的审理权转交给官方法官,而归属重新建立的省和县的卡哈尔管辖的,仅仅剩下涉及“犹太人律法和祈祷的礼仪”问题。不过,据1776年的法令,交纳人头税的连环保和向犹太人发放身份证,仍然被认定是卡哈尔的职责。1804年关于犹太人的法令把内部诉讼权转交给拉比。在每个城市和村镇只应有一个卡哈尔,即使当地犹太人分属不同的教派,并有自己的会堂和拉比。没有上级机关的同意,卡哈尔无权征收新税。

自从1827年推行“犹太人军事赋役制”后,卡哈尔负责及时提供新兵。政府赋予卡哈尔这样的权力:可以“随时把任何犹太人因其未能纳税、游荡和犹太社会不能容忍的其他不轨行为而充当新兵”。在提供新兵时,卡哈尔庇护社区富人的子弟,并往往破坏法律和规定,把穷人、寡妇和信仰不坚定的人的孩子送去当世袭兵。根据1835年的法令,在犹太人居住区完全恢复了波兰卡哈尔组织,任何一个犹太人(除犹太农民外),无论他住在哪里,都必须在犹太城市协会注册。在省政府的批准下,城市中的犹太人每3年选举3至5名全权代表,组成卡哈尔。卡哈尔成员在卸任时可以免服兵役,享有为二等商人规定的荣誉权。在贯彻新兵条例之前,卡哈尔履行行政职能,例如,编制纳税人口花名册等。由于犹太人大规模逃避兵役的倾向,卡哈尔还获得警察职能,它安排密探侦查逃兵和猎人的孩子,以便把他们送去当世袭兵。纳税人花名册中的骗术产生出勒索者,他们以揭发骗术威胁卡哈尔的长老,而后来产生出告密者,有时对告密者施以血腥镇压。这一切引起群众对卡哈尔头目的愤怒,造成了社区内部的紧张关系,成为卡哈尔彻底崩溃的原因之一。哈斯卡拉的代表们也支持犹太群众对卡哈尔的仇恨。1844年由于政府企图使犹太人与其他民族相融合,各地的卡哈尔被废除,其职能被转交给城市管理局(里加和库尔兰省的一些城市除外,那里的卡哈尔为管理税收和兵役事务一直存在到1893年)。但在卡哈尔被取缔后,政府下令犹太协会完成两个最繁重的任务:收税和提供新兵。这样,征税人和新兵队长继续充当卡哈尔的角色。雅·勃拉弗曼在《卡哈尔记》(维尔纽斯,1869;第3版,1—2卷,圣彼得堡,1888)一书中利用1794—1803年明斯克卡哈尔的作为,试图证明卡哈尔的继续存在使犹太人异己于整个非犹太环境,集体剥削基督教居民。1891年国家议会讨论了犹太人的一项申诉,承认要求犹太人为提供新兵和纳税集体承担责任的法令是不道德的,但是,犹太人社区组织却没有得到承认。只是随着1917年沙皇政体的崩溃,犹太社区才获得官方承认。

相关犹太人与犹太教

上一篇:卡茨内尔松 Judah Leih Benjamin Katzenelson

下一篇:卡津 Alfred Kazin

声明:卡哈尔 资料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