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教《塔木德》的某些解释与评注。犹太教的成文律法为《托拉》,以后在拉比犹太教时期形成的口传律法总集为《塔木德》,它包括有《密西拿》、《革马拉》、《米德拉西》等部分。年深日久,社会和经济生活变化很大,有关《塔木德》的解释的新问题不断出现,律法需要重新解释。于是迈蒙尼德(1135—1204)、卡罗(1488—1575)、丹齐格(1748—1820)等犹太学者先后从事《哈拉卡》的汇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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