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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啸

来源:海军百科 时间:2017-06-07 18: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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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啸

由海底地震、火山爆发,沿海山崩、滑坡和气象原因等引起的巨浪。日本人称为津波、津浪,意为涌向湾内和海港的破坏性的大浪。由气象原因引起的风暴潮,有时亦称气象海啸或风暴海啸。海啸对沿海人民生命财产和海军设施、舰艇危害极大。

海啸是一种频率介于潮波和涌浪之间的重力长波。波长为数十到数百千米;周期从数分钟到一二百分钟不等,最常见的是2~40分钟;波速每小时可达数百到近千千米;波高在外海不显著,有时能被风浪或涌浪所掩盖,航行舰艇不易觉察到。传到近岸时,波速降低,波长减小,波高陡增,可达10余米(见图)。

海啸的暴风浪

海底不变形的地震冲击或弹性震动,通常只能引起较弱的海啸;海底出现垂直断层的构造地震,震源深度小于20~50千米,里氏震级大于6.5级,则会出现破坏性地震海啸。海底地震引起的海啸,80%以上发生在太平洋地区;环太平洋地震带中的西北太平洋最多。日本、菲律宾、印尼、智利,以及夏威夷群岛和阿留申群岛沿岸,常遭受海啸袭击;日本有记录的海啸灾难有30余次。中国地震虽多,但地震海啸很少出现;原因是中国近海有一系列岛链屏障,且濒临西太平洋的大陆架十分广阔,起到消减海啸波的作用。

海啸的流速自海面到海底大约一致,传播到近岸时,陡增的波高及与波高数值大致相同的流速骤然形成层层“水墙”。海啸灾害大部都由最初的3~5个波造成。若波谷先到,则沿岸水位骤落,裸露出平时难以见到的海底;一段时间后,波峰到达,海水可升高几十米,轰鸣着扑向海岸,冲毁堤岸,撞毁舰船,破坏港口和沿岸建筑设施,给沿海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1958年7月9日,阿拉斯加东南方的理查湾弗亚维亚断层处发生7.9级地震,30多米高的波峰似一堵水墙以每秒40~60米的速度推进,将附近516米高山坡的大树扫光,剥去土层30~80厘米。1971年4月24日,发生在日本琉球群岛石垣岛的地震海啸,波峰高达84.7米,将850吨重的整块珊瑚礁抛出2092米之外,被载入《吉尼斯世界之最大全》。

海啸的理论研究工作始于19世纪初。1883年8月27日印度尼西亚巽他海峡中的喀拉喀托火山爆发引起的大海啸,促进了研究的进程。20世纪50年代起,进行了一系列的海啸模拟试验。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属的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成立“太平洋海啸警报系统协调组”,可在海啸出现后20分钟内向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布包括震中、海啸规模、海啸到达各地海岸时刻等有关情报和警报,以预防和减小海啸造成的损失。“中国风暴潮及海啸研究会”于1986年在北京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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