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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点头》

作者:天然痴叟   朝代:明代

最后更新时间:2017-04-11 10:57:22

《石点头》介绍

石点头

明代的拟话本专集中,《石点头》是较有影响的一种,全书共14卷,每卷演述一则故事,题“天然智叟著”。冯梦龙为此书作序,称作者为“浪仙氏”,当是其字号。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第13章第2节对此书作者作了考证:“按,卢前《饮虹簃所刻曲》第4辑有张瘦郎《步雪初声》,末附席浪仙曲三套。冯梦龙序《步雪初声》云:‘野青氏年少隽才,所步《花间集》韵,既夺宋人之席,复染指南北调,感咏成帙,浪仙子从而和之,斯道其不孤矣。’知浪仙氏即席浪仙也。”

此书有明叶敬池原刊本,约成于崇祯年间,有眉评,题“墨憨主人评”,书首有龙子犹序,即冯梦龙序。叶敬池是明末苏州书坊主人,冯梦龙编撰的《醒世恒言》、《新列国志》等书即由叶氏刊刻行世。1895年,上海书局石印本改题《醒世第二奇书》。1935年,该书曾被收入《中国文学珍本丛书》第1辑,上海杂志公司出版。1957年,古典文学出版社印行时,删去了第11卷《江都市孝妇屠身》与第14卷《潘文子契合鸳鸯冢》两篇,仅保留其目录。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此重印,一仍其旧。

此书命名的由来,冯梦龙在序中是这样解释的:“石点头者,生公在虎丘说法故事也。小说家推因及果,劝人作善,开清净方便法门,能使顽夫伥子积迷顿悟,此与高僧悟石何异?”按生公指晋末高僧竺道生,《莲社高贤传·道生法师》称:“竺道生入虎丘山,聚石为徒,讲《涅槃经》……群石皆为点头。”故后世有“生公说法,顽石点头”之语。冯梦龙在序的最后说:“若曰生公不可作,吾代为说法,所不点头会意,翻然皈依清净方便法门者,是石之不如者也。”这就揭示了这部书的创作意图,在于训诫世人,启迪良知,使之弃恶从善。因而,这部书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多的因果报应、宿命主义道德说教,由此导致了批评家较多的诟病。一般论者都认为此书逊于“三言”与“二拍”,胡士莹在《话本小说概论》中的评价就很有代表性:“我们从《石点头》、《清夜钟》、《醉醒石》等书名,一望而知寓有劝诫警世之意。正因为多数作者的创作目的是为了进行封建说教,就不可能从现实社会的矛盾斗争中得到创作源泉,结果,多数作品根据封建地主阶级的愿望,任意虚构,歪曲现实,散播反动的思想毒素。因而,这些书无论在思想或艺术方面,较之《二拍》更为低劣。”(第11章第4节)这样的一笔抹倒的判决似乎过于简单化。如果说因为作品进行了封建说教而要予以否定的话,那么,一部中国文学史要否定的东西也就实在太多。我们需要的是对作品作科学的分析,公允的评价。

既然此书最显著的特色是道德训诫,我们就从这一点谈起。经过千百年的传承积淀所形成的中国文化在很大程度带有伦理化倾向。中国哲人探究真理的目的在于迁善,所谓“道”、“理”既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又是至善的人性,因而真理即是至善,至真的道理就是至善的准则,求真即求善。在中国的思想家那里,致知与修养乃是不可分割的,宇宙真理的探求与至善人性的完成(即“穷理”与“尽性”)是二而一的关系,从而也就生发出“知行合一”的实践哲学。而所谓“实践”,更多的是内省的自我修养,道德的自我完成。这种对道德伦理问题的关注,浸淫于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文学当然也不例外,可以说,中国文学是一种道德伦理化的文学。尤其是在宋明以还的封建社会晚期,秩序的陵夷、道德的沦丧、暴政的肆虐、民生的凋弊,使道德问题更加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在我们这个历来缺乏法制与法治观念的社会中,道德的杠杆毕竟起着平衡与维系社会关系的重大作用,这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弥漫着泛伦理主义色彩的一个根源。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人不能设想文学的非道德化,在这个问题上的任何偏离,乃至超然,都会受到挞伐。由俗讲、说话衍生出来的中国古典白话小说,训世说教的倾向可说是与生俱来的特征,这在晚明拟话本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尽管冯梦龙与本书作者的思想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冯氏肯定了他对道德伦理问题的关注,说明这一点是为大多数文人所认同的。

《石点头》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