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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

拼音:chéng huáng
最后更新时间:2016-05-04 22:05:38

城隍简介

城隍原意是“城墙”与“护城河”的意思,后来演变为民间信仰中的城池的守护神,亦有做为阴间的司法体系的职司。城隍下辖有文武判官、各司司官、范谢将军、牛马将军、甘柳将军、韩卢将军、日夜游神、枷锁将军等神。

民间信仰中城隍是由死去的名人或者有功劳者担任的,并必须是公正无私者,也有任期制以及其眷属之说。城隍也可能因任职地点不同,而加上等级之分,驻帝都的城隍爷封为“承天鉴国司民昇福明灵王”,驻府的城隍封为“威灵公”,驻州的城隍封为“灵佑侯”,驻县的城隍爷封“显佑伯”,显示各级城隍爷、庙也有不同的身份与地位。

在阴间司法神的部分,城隍有专司人间善恶之记录、通报、死者亡灵审判和移送的职务。现被人供奉于庙宇称为城隍庙。城隍的崇拜盛行于大中华地区、越南、朝鲜半岛,也见于其他地区的华人、越人、朝鲜人的移民社群。其圣诞日会因地区或庙宇而有所不同。如霞海城隍是五月十三日圣诞。

城隍庙

城隍庙

历史

“城”为城墙、“隍”为护城河;传说中城隍爷与地方官是分阴阳二世界来治理事情,所以过去,新上任的地方官员,一定先到城隍庙向城隍爷祭拜,请求城隍爷一起协助地方政治事务,可见城隍爷的地位极高。

城隍的宗教观念源自道教,其后与儒教结合相互影响。最早记载城隍的是《周易》:“城复于隍,勿用师”。最早祭城隍只筑土坛,无庙无像。正如《凤山县志‧祀典志》所载:“城隍庙无专祭,而水旱、疾疫必祷之,致敬、宿斋必告之;故立之庙,使神有所凭依也。”。设置城隍庙祭祀,大抵从道教成为民间信仰才出现。

城隍崇拜可追溯到周朝,是除夕要祭祀八个神之一——水庸。据《礼记》所载,古代天子祭祀“八蜡”中的“水庸”,解释为“水者隍也,庸者城也”,故一般认为此为祭祀城隍之始,但此时的八蜡之祭应仅由天子祭祀,与后世城隍信仰情况不太相同。

由汉代开始,城隍的祭祀活动不断提升,各地人民更尊封已死功臣或英雄豪杰为城隍,其中有霍光与纪信等。

相传三国时代的吴国曾建城隍庙;另在《北齐书‧慕容俨传》记述,北齐大将慕容俨就曾于郢城拜城隍神祠而战胜了南梁敌军,为正史最早的明确记载。而《隋书‧五行志》记载:“梁武陵王纪祭城隍神,将烹牛,忽有赤蛇绕牛口。”由此可知,在南北朝的城隍普遍为民间信仰。

唐代城隍信仰大盛,各地广为建庙,并已出现求晴祈雨、招福避祸、禳灾诸事的祭城隍文。撰文的不乏著名人士,其中有:韩愈、杜牧和李商隐等,其中最早的是张说所写于开元五年(717年)的〈祭城隍文〉。

到了宋代,由于祭祀城隍列入国家祀典,故城隍庙普及各府、州和县。北宋欧阳修所写的祭城隍文:“雨惟神有灵,可与雨语,吏竭其力,神祐以灵,各供其职,无愧斯民”,显示了当时官吏们对城隍的敬重和互赖关系。而这时的城隍神也开始世俗、人格化,有些信徒开始将一些历史名人尊奉为城隍。

其后元朝,除在元大都(今北京)建城隍庙外,更封城隍为“佑圣王”。

到明太祖朱元璋时,对城隍特别崇敬,曾亲诏刘三吾:“朕设京师城隍,俾统各府州县之神,以鉴察民之善恶而福祸之,俾幽明举,不能幸免。”明太祖更册封京师、府、州、县四级城隍,各级城隍神都有不同爵位和服饰,各地最高官员需定期主祭。明太祖曾下令各级官员赴任时,向城隍宣誓就职. 城隍有阶级之分,洪武二年(1369年),封京都金陵城隍为“福明灵王”,汴、濠、鸠、和、滁等州朱元璋“龙兴之地”城隍亦封为正一品王爵。其余城隍各赐爵位:府城隍为“二品威灵公”、州城隍为“三品灵祐侯”;县城隍为“四品显祐伯”。

不过,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即取消城隍之爵位,仅称为某府、州、县、城隍之神。

及至清代,城隍祭祀同样列入祀典,城隍的地位更崇高。但凡新官到任前需到城隍庙斋宿;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礼才能就任。由此观之,城隍的职能随时代变迁,已由起初有求必应的神明转变为地位超然的国家和地方守护神。

清代时,一开始全国只有北京、南京、西安、福州四地有“都城隍”,而后台湾的新竹城隍庙受光绪帝敕封,亦称都城隍,而后民众逐渐建立“省城隍庙”,一般把城隍归为下列几类:省城隍(公爵,威灵公):掌管省。府城隍(侯爵,绥靖侯):掌管府。县城隍(伯爵,显佑伯):掌管县。

城隍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