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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相互防卫援助协定

来源:日本历史 时间:2017-05-15 11:00:01

日本日美相互防卫援助协定 にちベいそろごぼろえいえんじょきょろてい

也叫《MSA协定》。1954年根据《相互安全保障法》(Mutual Security Act)缔结的协定。1951年美国制定《相互安全保障法》(MSA),规定美国给非共产党国家以军事经济援助,受援国必须承担一定的军事政治义务,以达到强化其对美从属的目的。根据这一法案,1954年3月与日本缔结《相互防卫援助协定》、《农产物购入协定》、《经济措施协定》、《投资保证协定》,总称《MSA协定》。日本接受美国的武器援助,同时负有“为增进和维持本国及自由世界的防卫力量……作出全面贡献”的义务。6月,根据这一协定,日本政府公布《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保安队改组为陆上自卫队和海上自卫队,还新成立航空自卫队,组成了相当于陆海空军联合参谋总部的“统合幕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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