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2月23日日本强迫朝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共六条。主要内容:1.朝鲜接受日本政府关于改善施政的忠告。2.朝鲜王室或领土完整发生危险时,日本为采取必要措施,得临时征用军事上必要的地点。3.日朝两国将不同第三国缔结违反该协定内容的协约。通过该条约日本取得对朝鲜重要国务的干涉权和军事行动权,迈出吞并朝鲜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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