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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

来源:日本历史 时间:2017-05-14 02:06:02

日本马关条约

即《下关条约》。亦称《日清媾和条约》或《春帆楼条约》。日本强迫中国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中日甲午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95年4月17日,由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与清政府头等全权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及其子、钦差全权大臣李经芳在日本马关(今下关,在山口县)春帆楼签订。共11条。附有《另约》、《议订专条》各3条。主要内容: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主”;2.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银;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5.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建造工厂,输入机器;6.片面的最惠国待遇;7.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条约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后因俄、法、德三国干预,强迫日本交还辽东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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