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裴漼传》
霹雳,急速的雷击声。本指断案敏捷如霹雳。唐高宗时,裴琰之任同州司户参军,刺史李崇义因他年轻而瞧不起他,又想让他下不了台,将数百件积年老案让他判决。他很快就判完了,而且能用优美的笔法来记录案件和判决的理由。李崇义因此对他刮目相看,大加赞赏。他由此而出名,被称为“霹雳手”。
形容断案利索、快速。
案件多而复杂,我们急需一批干练敏捷的“霹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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