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藏地方政府从1911年开始在西藏山南地方设置的总管官员,一般是以四品僧官堪穷担任,最后增加为僧俗官各一人,俗官总管兼任乃东宗宗本。
山南总管管理山南地区的23个宗谿,负责传达噶厦的命令,征派差税,审理各宗谿不能解决的案件纠纷。
上一篇:藏族【山法】
下一篇:藏族【乞各办衣价舍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