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政改革时幕府规定的用于救济贫民,并作低利借款的制度。1791年(宽政三年)老中松平定信为挽救幕府危机,命令设立“町会所”,节约江户市政费用开支,并将所节省经费的30%留与地主,70%作为救济费储备。此项制度一直持续到幕末,至明治初年尚有积存143万两,被拨用于东京市政建设与民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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