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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

来源:犹太人与犹太教 时间:2017-03-16 03:06:01

《约伯记》

《希伯来圣经》第三部分《圣文集》中的一卷。本书是以书的主角的名字定名,本书记载义人约伯遭受的一场巨大的家庭与人身的灾难,和约伯如何经受苦难的考验。

《约伯记》的主人公约伯,他的名字虽在书中出现55次之多,但有关他的出身,只有第1章第1节的寥寥数语:“乌斯地,有一个人名叫约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远离恶事。”关于乌斯地,据查证是在巴勒斯坦东部。《耶利米哀歌》中有“住乌斯地的以东民哪”之句,说明以东人住在乌斯地,而以东是在巴勒斯坦之东,所以《约伯记》中记载约伯的富有与名望时说:“这人在东方人中就为至大。”

《约伯记》中的约伯是一个富有、正直、虔诚、深为当代人所敬重的义人,但在一个极短的时期之内,连续地遇到巨大的灾难,在丧失全部家财和儿女之后,自己也“从脚掌到头顶”受到毒疮、恶疾的折磨与摧残。约伯的三个知心朋友闻讯赶来慰问约伯,由此开始展开了约伯与三个朋友之间关于约伯遭难原因的三轮针锋相对的辩论。约伯的三个朋友都是因果报应论者,认为苦难是犯罪所结的苦果。朋友之一以利法笃信此教条,由此怀疑约伯的义,因为“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在何处被剪除?”唯有“耕罪孽,种毒害的人,才收割罪恶的苦果”;朋友之二比勒达持同样观点,强调上帝的公平与公义,他必惩罚罪恶,或者是由于约伯的儿女犯罪,因此遭到报应;朋友之三琐法不满约伯的自我辩护,认为约伯最好闭口不言,自我省察,约伯为自己的义辩护就是自以为义,本身就是不义的表现,因为“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么?你夸大的话岂能使人不作声么?”约伯这三个朋友共同推论约伯定有隐而未现的罪,或者可能是“困苦的人你没有给他水喝,饥饿的人你没有给他食物……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折断孤儿的膀臂……”不论三个朋友的轮番挑剔与责难,约伯始终坚持自己的清白无辜,他申诉道:“其实,上帝知道我没有罪恶”,只有上帝不公,他不分善恶,对义人恶人都一样对待。至此,三个朋友一再重复的论点并没有折服约伯。从《约伯记》第32章起,又出现一个名叫以利户的青年,他挺身而出,他的发言既反对约伯的自以为义,也反对三个朋友的陈腐论点,他提出一个稍新的论点:苦难可以是上帝的管教与教育,而不都是罪的惩罚,因为“上帝借着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们受欺压,开通他们的耳朵”;上帝也借不同的方式教育人,因“上帝行事有高大的能力,教训人有谁象他呢?”对以利户较为中肯的论点,约伯还没来得及表示可否,上帝在旋风中显现,针对约伯的自义,他以造物无比的奥秘指出世人的无知、无能和渺小,责备约伯“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议么?”至此,约伯谦卑降服说:“我是卑贱的,我用什么回答你呢?”他承认自己说的,自己也不明白,他所遭遇的太奇妙,是他所不知道的,一场大苦难对他最大的教益是:“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与炉灰中懊悔。”

《约伯记》的结尾又恢复书的开头序幕的散文叙事体裁,记约伯为三朋友祈祷,求上帝宽恕他们的无知,约伯也从苦难中解脱,并加倍得到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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