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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之养重於义第三十一

书籍:春秋繁露作者:董仲舒 时间:2016-08-23 05:40:59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義與利,利以養其體,義以養其心,心不得義,不能樂,體不得利,不能安,義者、心之養也,利者、體之養也,體莫貴於心,故養莫重於義,義之養生人大於利。奚以知之?今人大有義而甚無利,雖貧與賤,尚榮其行以自好,而樂生,原憲、曾、閔之屬是也;人甚有利而大無義,雖甚富,則羞辱大,惡惡深,禍患重,非立死其罪者,即旋傷殃憂爾,莫能以樂生而終其身,刑戮夭折之民是也。夫人有義者,雖貧能自樂也;而大無義者,雖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實義之養生人大於利而厚於財也。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義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賊其身,而禍其家,此非其自為計不忠也,則其知之所不能明也,今握棗與錯金以示嬰兒,嬰兒必取棗而不取金也,握一斤金與千萬之珠以示野人,野人必取金而不取珠也。故物之於人,小者易知也,其於大者難見也,今利之於人小,而義之於人大者,無怪民之皆趨利而不趨義也,固其所闇也,聖人事明義以照燿其所闇,故民不陷。詩云:「示生顯德行。」此之謂也。先王顯德以示民,民樂而歌之以為詩,說而化之以為俗,故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從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故曰:聖人天地動、四時化者,非有他也,其見義大,故能動,動故能化,化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不用則堯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先聖傳授而復也,故孔子曰:「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今不示顯德行,民闇於義不能炤,迷於道不能解,固欲大嚴憯以必正之,直殘賊天民,而薄主德耳,其勢不行。仲尼曰:「國有道,雖加刑,無刑也;國無道,雖殺之,不可勝也。」其所謂有道無道者,示之以顯德行與不示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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