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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年

来源:中国编年史 时间:2022-04-05 15:11:13

△改元建中。

△诏行杨炎两税法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玄宗末年,版籍渐坏,至德兵起,赋敛无常,下户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着者百无四五。至是,宰相杨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成丁)中(中男),以贫富为差(据资产定户等,以征户税)。其田亩之税(地税),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视田亩多少)而均征之。为行商者,所在州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其租、庸、调杂徭悉省,皆总于度支。诏行之。

△罢转运、租庸、青苗、盐铁等使 杨炎与刘晏有隙,奏请天下钱谷皆归户部,罢刘晏转运、租庸、青苗、盐铁等使。寻贬刘晏为忠州刺使。又以天下钱谷无所总领,以杜佑为江、淮水陆转运使,皆复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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