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乐府官。
△刘歆典领五经 王莽荐刘歆(刘向子)为侍中。成帝令典领《五经》,卒父前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其叙诸子,分为九流:即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
△师丹请限民名由 师丹建言:“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资数巨万,而贫弱益困,宜略为限。”哀帝下其议,丞相孔光等奏请:“自诸侯王、列侯、公主名田各有限;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因贵戚反对,未能施行。
△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
△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许出嫁。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
△为三百石以下官吏增俸。